孙明明,男,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
孙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热爱善于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办案实践中的新体会、新经验,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在涉及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孙律师积极与案件当事人沟通,能够全面、细致、精准的把握案件并有针对性的分析出应对策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一起较有影响的国内某知名体育明星诉泰安某公司侵犯肖像权案件中,作为被告泰安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成功的为当事人避免了数额巨大的赔偿。
孙律师恪守法律人的正直、诚恳的品行,本着“法律至上、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探求。